回忆
上一次上庭因不懂法,他不敢说“我无罪”
再审开庭时间是上午9点。王力军抵达巴彦淖尔中院的时间,提前了一个小时。“和第一次一样,我有点紧张。不过,心情不一样。” 王力军说,第一次,在被告席上,因为不懂法,他不敢说“我无罪”。这一次,他提前准备了陈述书,他要对主审法官说:“请改判我无罪!”
时间回到2015年3月,接群众举报,王力军被临河区工商部门立案调查。调查案由系王力军在收购农民玉米时,有人怀疑王力军在秤上作了机关,疑似存在坑农行为。经过调查,工商部门没有发现王力军存在坑农行为。不过,工商部门却以王力军收购玉米,属于无证经营行为,于是将王力军移交临河警方。
随之而来的,便是王力军坐上了被告席。回忆起自己第一次坐上被告席的情形,王力军说,当时心里“真的很痛”。
王力军说,当天庭审时,旁听席上,只有他妻子和女婿两个人。“那个时候,我真的很痛心,也很失望。因为我一位懂法的亲戚告诉我,我犯的是非法经营罪,有可能要坐三至五年的牢。”
于是,在走上被告席之前,王力军四处求人。其中,还“格外”给了当时代理律师王润生两万元现金,拜托王润生一定要想办法。“我坐牢了,我的这个家,就完蛋了……”
陈述
“上门收购农民的玉米应该是好事,咋就犯罪了”?
庭审最后环节,依法法庭允许,王力军作自我陈述。他摸出一份手写在两页纸上陈述词,不紧不慢地开始陈述。
“我叫王力军,本是一个奉公守法、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想到在2016年4月15日却成了一个高墙外的罪犯。这一结果让我以及家人非常痛苦和不解,也很无奈。变成了高墙外的犯人,人生自由受到了限制,不能自由的走出临河区,身心受到沉重的打击。我一直认为,我上门收购农民的玉米,为农民减轻了卖粮难的问题。我提供的脱粒机及运输工具为农民减轻了体力劳动,以及运输和到粮库排队的麻烦,为粮库及时回收农民的玉米起到了桥梁与纽带的作用,我世世代代是农民深有体会,应该是件好事,咋就犯罪了?”
丈夫在被告席上陈述,坐在旁听席的妻子张美丽,又一次哭了。“我知道,我丈夫没有犯罪。”张美丽说,丈夫被判刑后,周围邻居的“异样眼神”,让她很难受。
王力军透露,待再审宣判后,他一定会让闲置两年多的脱粒机再次响起来。“因为,按照最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像我这样的个体农民,不用再办理粮食经营许可证了!”另外,他还将依法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这两年多,我的损失真的有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