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监测智能摄像头:40批次样品32批次存隐患
国家18日发布了智能摄像头质量安全风险警示。质检总局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40批次,结果表明,32批次样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由于智能摄像头可能存在终端安全、后端信息系统安全、数据传输安全、移动应用安全等质量安全隐患,若消费者使用不当或超预期使用,容易导致个人隐私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危害。
质检总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智能摄像头产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智能摄像头产品,切勿购买“三无”产品,注意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产品质量信息。
二是增强隐私信息保护意识,在购买、使用智能摄像头产品和接受相关服务时,仔细查看相关说明和厂商声明,充分了解选购产品和服务的各项功能,注意和防范用户信息可能泄漏的风险,审慎考虑厂商收集、保存和使用用户信息的要求,根据自我实际情况和意愿作出购买和选择决定。
三是使用时,应及时主动修改智能摄像头默认密码,密码设置应有一定的复杂度并定期修改。
四是及时更新智能摄像头操作系统版本和相关的移动应用,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生产厂商反馈,等待厂商修复。
专家:非法截取个人信息构成犯罪
那么,通过智能家用摄像头窃取他人隐私会触碰哪些法律红线?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中华表示,个人的行踪轨迹,属于个人信息的核心内容。一旦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就已经触犯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截取家庭摄像头中的性行为进行展示的,制作、传播到一定数量,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如果传播者因此牟利,并达到一定数量,将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