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竟被判赔单位160多万元!这种情况下就别轻易辞职了
法律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由此可见,航空公司与徐先生约定服务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徐先生违反约定提前辞职,就应当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航空公司给他提供的培训费用。
在庭审中,航空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一系列票据,但法院发现这些票据是航空公司向培训机构支付其飞行人员培训费用的总票据,无法确定徐先生的培训费。
于是,法院依据中国民航总局下发的文件中规定的培训费标准,核算出徐先生的培训费应该是168万元,因此判决徐先生向航空公司支付168万元的赔偿。
这个案例给我们劳动者提了一个醒:如果单位出钱让自己参加了专业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想提前辞职可就得想清楚了,为了跳槽涨的薪水支付违约金到底划不划算呢?
此外,违背承诺还可能给自己在行业内留下不好的口碑,还是谨慎一点的好。
当然,这种专业培训得是单位出钱去外面参加的才算,单位内部培训一般是不能约定服务期的。
本文来源:法律七点半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