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上海解放70周年> 焦点图

新中国70年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建设廉洁政治、反对腐败问题上,我们党的旗帜是鲜明的,立场是坚定的,方针、政策是一以贯之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党执政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并取得胜利的历史。本文从历史的视角出发,旨在通过对新中国70年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历史经验的梳理与总结,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有所启迪。

    一、“两个务必”树廉政建设之新风

    (一)“两个务必”的提出

    1949年3月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向全党发出警告:“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向党内讲明白,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执政党廉洁自律的理论与规定,为新中国开创了一代廉政新风。

    (二)打响新中国反腐第一枪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获得了执政权力,同时意味着面临执政的严峻考验。可以说,党的大多数干部在这种考验面前是合格的,然而,不少党员干部因胜利而骄傲,因骄傲而贪图享乐,因贪图享乐而堕落。

    1950年夏,罕见的洪涝灾害降临天津专区。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利令智昏,将此作为捞取钱财的大好机会。共计贪污挪用救济赈灾的公款170多亿元。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召开公审刘青山、张子善大会。按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命令,刘青山、张子善被处决。

    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不仅在当时起到了振聋发聩、扶正祛邪的良好效果,而且具有强大的廉政效应,几十年之后,人们仍然对此记忆犹新。

    (三)倡导干部廉洁新形象

    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榜样教育活动,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工作和干部廉洁教育的有效形式。

    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发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学习雷锋运动,促进了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建立。

    1966年2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通讯《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和社论《向毛泽东同志的好学生——焦裕禄同志学习》。随后,全国掀起了向焦裕禄学习的热潮。

    中国共产党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塑造的先进人物以及他们产生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创造了反腐倡廉工作中榜样教育的成功典范。

    二、三大战略开新时期反腐新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廉政建设发生了一系列根本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依法治腐:廉政建设全面推进

    走依法治腐之路,是改革开放之后廉政建设的特色。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政府部门的法制工作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察体系,并以廉政建设为重点开展行政监察工作,形成政府部门的法制机构和内部制约的自行监察体系。1986年12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随后,全国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先后成立了监察机构。

    (二)“标本兼治”:跨世纪治腐新方略

    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指出,反腐倡廉要“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这就为把反腐败斗争深人持久地开展下去指明了方向。在强调“标本兼治”的同时,党中央提出要抓紧强化监督这一关键环节,完善监督立法,大力推动办事公开制度,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逐步消除某些领域中廉政失监、虚监的空白与死角。

    (三)“十六字方针”:新世纪反腐倡廉新要求

    2002年,党的十六大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随着“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出现了“三个转向”:即,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

    三、四个方面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内容全面丰富、力度大、创新多等特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教育实践、生态营造、监督执纪并重的反腐格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创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新局面。

    (一)制度建设:构建严谨有效的反腐败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国共产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既出台新的法规制度,又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修订。与此同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化建设明显加快。2017年6月,中共中央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

    (二)教育实践:筑牢思想防线,补足精神上的“钙”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首先要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要加强理想信念的引导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在党内开展了四大教育活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此基础上,2019年6月开始,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为总要求,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共同奋斗。

    (三)生态营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式提出了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命题,以高度的使命担当、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坚决有力的制度举措和驰而不息的战略定力协同推进党内政治生态的治理和重构。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颁发,再到各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密集出台和不断健全,从党内巡视行动的有序推进到党的政治生活、组织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统一到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战略谋划,党中央以大智慧、大方略、大手笔综合施策、协同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使党内风气大大改善,党的面貌为之一新,党内政治生态通过全面从严治党而得到了整体净化,呈现出了崭新气象,实现了从“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的转变,反腐败斗争实现了从“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的飞跃。

    (四)监督执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对于如何强化监督执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我们党的探索和实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强化监督执纪。第二,用好巡视“利剑”。第三,强化社会监督。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我们党的廉洁政治建设实践在历史的进程中不断取得新的明显进展。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将“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者上海交通大学陈挥)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莹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