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先行先试 长三角示范区一体化加速
昨日,《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简称“示范区金融16条”)由上海、江苏、浙江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印发。标志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金融服务“同城化”全面启动,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迈出重要一步。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朱凯 责任编辑:顾铭
昨日,《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简称“示范区金融16条”)由上海、江苏、浙江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印发。标志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金融服务“同城化”全面启动,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迈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