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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处罚!大学生酒后强奸女同学获缓刑4年,法院:被告已赔偿并获谅解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赵某某强奸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提到,被告人赵某某(男,2000年4月5日出生于绍兴市上虞区,系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20年12月1日被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绍兴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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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晚新视觉网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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