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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商场室内设置吸烟室被判赔140万元

  近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环境公益诉讼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经营某商场的三被告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共计140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及河北省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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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河北频道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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