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提升环境违法追责震慑力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和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如两道“防火墙”守护着江西生态环境。为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形成更强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合力,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办法》。
本文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杨静 责任编辑:顾铭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和行政机关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如两道“防火墙”守护着江西生态环境。为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形成更强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合力,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