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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签电子劳动合同,有效吗?

近期因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少单位选择与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电子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相较传统的纸质,除了签订形式上的不同,还要注意哪些呢?小编这就给整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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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以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为载体,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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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电子劳动合同时,请单位注意以下几点:

签订所用平台要安全可靠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要通过有效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劳动合同订立、调取、储存、应用等服务,具备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意愿确认、数据安全防护等能力,确保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订立、生成、传递、储存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

签订前明确告知操作事宜

双方同意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在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前,明确告知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流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查看、下载完整的劳动合同文本的途径。

签订后确保合同随时可查

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要以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者APP信息提示等方式通知劳动者电子劳动合同已订立完成,并提示及时下载和保存电子劳动合同文本,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劳动者可使用常用设备随时查看、下载、打印电子劳动合同的完整内容。

特别提醒:签订中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符合规定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电子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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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高频问答

问:用人单位因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与我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吗?

答:用人单位因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客观上无法与劳动者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电子形式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协商等方式合理顺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实际未与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期间未订立或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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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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