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十岁才发现做试管婴儿时被医院弄错胚胎
4 无法保证每组胚胎编号的唯一指向性
庭审时,法院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中心鉴定三个问题:生殖中心的诊疗、护理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生殖中心的诊疗、护理行为与“不是亲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存在过错因果关系,则过错参与度为多少?
上述中心的鉴定报告上说,2010年10月,孙芳在生殖中心冻存囊胚一枚;2011年3月又冻存一枚。囊胚分别按日期编号,存放于液氮罐中。生殖中心陈述液氮罐可放数十提,一提可放数管。根据生殖中心编号规则及存放条件,如同日需存放多管情况下,编号会发生重复之情况。
报告提到,2011年6月,孙芳在生殖中心行冻融胚胎移植,审查解冻记录,记载解冻管数2管,无余,未见记载提取过程,未见记载提取位置,未见记载提取位置剩余冻存管数,未见记载观察时间,未见记载解冻胚胎评分。
报告说,依据现有病历材料,生殖中心在胚胎冻存及提取过程中无法保证每组胚胎编号的唯一指向性,也无法体现解冻提取过程中准确溯源和核对,存在缺陷,具有导致提取非指向性胚胎的极大可能性,并导致非预期的辅助生殖受孕后果,因此存在医疗过错。
报告载明,生殖中心的诊疗、护理行为存在过错,过错与“不是亲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无法明确,仅能说明过错与“不是亲生”之间具有高度盖然性。
基于报告,法院认为:可以高度盖然性的推定生殖中心的医疗过错行为与“不是亲生”存在因果关系。
▲判决书显示,安医大一附院存在医疗过错。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刘文说,拿到判决书时,他回想起一个细节。
“有次我去放精,就和放尿检的尿一样,台前没有人值守。当时心里就有疑虑,万一有人搞破坏呢?现在想想,当年生殖中心的管理存在问题。”
2月17日,刘文将这个细节告知给魏兆莲,魏兆莲未正面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