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继承父亲房产 表兄妹也有份?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关于继承那些事,
需要理顺这些关系
小刘很不理解:“这是我父亲的遗产,和我的表兄妹有什么关系?”
公证员简单讲解了法律规定,结合小刘家的实际情况,向她进一步解释。
一般来说,祖父母、外祖父母先于父母死亡,当父母死亡后,独生子女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但是小刘家的情况比较特殊,小刘父亲去世时,她的爷爷奶奶刘老夫妇依然健在。且家人都没有立下财产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人物关系图
公证员按照亲人去世的时间线进行分析。
首先,刘大去世后,房产应由女儿小刘和刘老夫妇三人共同继承。当时刘大去世后,小刘未及时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其次,在刘大去世两年后,刘老夫妇同时过世,两老生前均未表示放弃继承刘大的遗产,所以属于刘老夫妇继承的份额转由他们的继承人继承,且夫妻同时死亡的,互不继承。
由于老夫妇的父母早已过世,所以属于老夫妇二人继承的财产应由女儿刘二,也就是刘大的妹妹来继承。
等到小刘来办理公证时,刘二已经去世,刘二继承的这部分财产又转给刘二的子女大李和小李继承。
最终,这部分财产的继承人应当是小刘、大李和小李。
本文来源:潮新闻·钱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微微





“花棍”非遗代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