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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率先打破“35岁门槛”

    打破招工时隐形的“35岁门槛”,越来越有可能了?

    每到公考季,公务员考试年龄的限制变化,都会引发热切关注。今年也不例外。

    基本延续前两年的放宽程度,在日前已发布2025年省考公告的7个省份中,上海、浙江、江苏、天津、山东、四川均有将年龄限制放宽到40岁的相关政策。六省份均规定应届硕士、博士年龄在40岁以内,其中上海、浙江、江苏还有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0岁。

    公务员考试录用层面,一直存在年龄门槛问题。

    1994年6月,当时的人事部下发《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这标志着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正式建立。其中明确规定,招录人员要在35岁以下。2007年人事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明确,报考公务员条件之一为“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客观来说,当下的用工现实使得破除年龄门槛的必要性越发显现。

    一方面,延迟退休政策已经落定,35岁这条“职场荣枯线”和退休年龄线之间的差距,肉眼可见变得更大了。

    另一方面,职工的年龄结构也在发生变化。自2011年后,我国的劳动年龄人口(以15—59岁计)都处于负增长状态,2023年净减少近千万人。而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30—39岁年龄组是当下就业占比最高的人群,是就业的中流砥柱。这也为放宽就业年龄限制提供了现实层面的可能。

    相关省份放宽入职年龄的安排,信号意义可以说是十分明确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逐步承接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带来的年龄顺延,既形成某种配套政策的“步调一致”,更是为将来计,在不断加强的老龄化压力下,进一步淡化社会对年龄这个要素的敏感。

    这尤以考公年龄的放宽为代表。对于想成为公务员的人来说,报考门槛自然是降了一道,特别是一些地方有志于扎根基层工作的人,不必因超龄而放弃报考。

    但考公的人终究是少数,更重要的是给全社会带来的“指挥棒效应”。

    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是,年龄限制存在着从体制内扩散到体制外的现象。“35岁门槛”之所以会成为一种集体焦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很多企业效仿公考的年龄限制,一传十,十传百,就逐渐成了职场的普遍潜规则。

    反过来,道理也一样,只有“体制内的”先开了头,“体制外的”才会逐步跟上。哪怕是缓慢的亦步亦趋的过程,至少创造了一个改善求职环境,更新用人标准的可能契机。

    在劳动力市场,年龄歧视相当具有代表性。从制度层面把年龄要求降低,无疑对于减缓过度内卷是有积极意义的,不但能够缓解不同年龄群体之间的代际差异和冲突,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劳动力市场的运转效率,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

    “铁饭碗”的概念不断淡化,公务员的转入转出也很可能成为一种常态,进一步放宽乃至取消年龄限制,可以打破体制内外的分野,给更多职场人士提供职业转换的机会,用人单位可能也因此获得更多经验丰富的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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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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