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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2024年前三季度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4万人

  2024年12月5日上午,最高检召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检日前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介绍制发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检察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亮点举措。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宽严相济是我国基本刑事政策,对于彰显法律的惩治、预防、教育、引导功能,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依法从严与依法从宽并重,牢牢把握宽严相济的首要前提是严格依法,宽不是法外开恩,严不是法外加重。坚持辩证把握宽与严的关系,“严”和“宽”两手抓,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有效促进了矛盾化解、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始终保持“严”的震慑。“严”的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一杀多人”、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生活安宁的网络犯罪,以及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犯罪,坚持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 2024年前三季度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4.4万人,起诉涉黑恶犯罪7682人,最高检对云南镇雄县李某故意杀人案等重大恶性案件和5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指导依法妥善办理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等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是注重发挥“宽”的教育作用。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遵循我国违法与犯罪二元制裁特点,依法规范“宽”的一面,对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犯罪,依法落实“宽”的政策,最大限度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党中央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制度化、法律化的具体体现。各级检察机关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全面准确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自制度实施六年来超过80%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96.6%,高出不认罪案件18.9个百分点,有效促进罪犯改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三是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宽严相济的核心要义是区别对待,宽中也有严,严中也有宽。检察机关全面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坚持轻微犯罪不是一律从宽,有从重处罚情节、主观恶性大的,也依法从严;严重犯罪原则上应当“严”的同时,对有从宽情节的或者从犯、胁从犯,也依法从宽。比如,对涉罪未成年人一般应当依法从宽,但对极个别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的未成年犯以及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暴力犯罪未成年犯,依法该核准追诉的要核准,该起诉的就要起诉。又如,在醉驾治理问题中,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将立案情节进一步细化,通过“酒精含量+情节”的方式划分入罪标准,对没有从重处理情节的案件不再按犯罪处理,但是对符合刑事追诉条件的,依法该起诉起诉,充分体现对危险驾驶犯罪这类轻微犯罪从严惩治的一面。 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危险驾驶案件25万人,同比下降41.3%。提起公诉危险驾驶案件21.2万人,同比下降14.9%。人民法院判决中,判处实刑比例60.2%,同比上升8.4个百分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介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今年2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各级检察机关围绕民生热点及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一个领域的突出民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重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进一步加强劳动者、消费者、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权益保障。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劳动争议民事裁判监督案件4400余件,对劳动争议案件支持起诉2.2万件;起诉强奸、猥亵、侮辱等侵害妇女权益犯罪近3.5万人;办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近1400件;对1.3万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1.26亿余元;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万人,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9900余件,制发“督促监护令”2.5万人。起诉侵犯老年人犯罪2.8万件;起诉侵犯残疾人犯罪2300余件。同时,发布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5+2”类困难妇女司法救助、英雄烈士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典型案例,深化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引导各地检察机关与人社、妇联等部门,签署关于保护劳动者、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

二是加强金融等领域突出问题检察监督,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质效办理借款合同纠纷等金融案件,协同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以金融安全促民生保障。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犯罪1.8万人,其中证券犯罪200余人,依法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办理合同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3.6万件,占裁判监督案件近六成,其中借款合同纠纷1.2万件,提出监督意见3800余件。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发布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会签下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组织做好医保诈骗犯罪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三是聚焦食药、住房、环境、安全等民生热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布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噪声污染防治等典型案例。开展打击治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前三季度,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7万余人,起诉与电诈“洗钱”密切相关的帮信罪6.5万余人。聚焦房地产领域案件,助力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办理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纠纷民事裁判监督案件820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740余件。围绕人民群众身边的企业超标排放、餐饮油烟、恶臭异味问题等,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高质效办理了一批涉及“三农”和乡村振兴的检察监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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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央视网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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