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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联合发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严重危害司法公信和社会诚信,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日联合发布一批相关典型案例,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严格守法的良好氛围。

  这批案例是:侯某某、邱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邱某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王某、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孙某、刘某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李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据介绍,这些案例包括以虚假和解方式放弃到期债权逃避执行,通过虚构长期租赁关系逃避执行,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转移财产、抗拒执行,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等几种常见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形等,也包括检察机关依法认定不构成犯罪从而决定不起诉等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警示教育意义。

  例如侯某某、邱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被执行人侯某某具有履行能力,通过和另案当事人邱某达成虚假和解的方式,放弃部分到期债权,并向另案法院申请结案,意图规避对到期债权的执行,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其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追究程序,并依法定罪判刑。

  王某、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被执行人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不仅没有考虑依法履行法律义务,还与妻子共谋以协议离婚的方法将其名下全部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抗拒法院执行。其行为既是对申请执行人权益的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依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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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罗沙、刘硕 责任编辑:姚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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