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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试行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

  为规范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行为,保障消费者、住宿业经营者及线上预定平台合法权益,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发布《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指导意见),自2025年3月8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据悉,指导意见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及相关服务活动。仅针对线上预订平台产生的直客散客订单,不包含团队、线下电话预定、旅行社渠道预定订单。

  按照阶梯式退费标准,非法定节假日期间,入住前7日以上无理由全额退款。

  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与国庆节)期间,入住前15日以上无理由全额退款。

  特价房、促销房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订范围。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航班取消等不可归责于消费者的客观原因退订,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订平台在消费者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后将全额退款。

  如果消费者需进行投诉处理,可拨打“12345退订专线”,24小时接诉、48小时办结;通过“三亚放心游”平台,平台会将此类退订投诉纳入先行赔付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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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人民网 作者:吴占桂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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