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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拟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资管产品信息披露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23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系统规范。

  征求意见稿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生命周期,对募集、存续、终止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引导行业将信息披露融入业务全过程,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当前,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均无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现行要求分散在不同制度中,存在标准不完全一致等问题,亟需构建适合三类资产管理产品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统一监管规则。

  据了解,在产品募集环节,征求意见稿重点规范产品说明书、合同、风险揭示文件、托管协议、发行公告(或报告)等内容,明确业绩比较基准要求,让产品销售“看得清”。在产品存续环节,重点规范定期报告披露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全面披露过往业绩,强化重大事项及时披露,让产品风险“厘得清”。在产品终止环节,要求到期公告和清算报告披露收费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让产品收益“算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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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延霞、张千千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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