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7月1日起施行,“十五五”规划建议征集专窗上线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谋划之年。5月28日,《上海市发展规划条例》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当天,市发改委同步上线了上海市“十五五”规划建议征集专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随申办、上海发布、上海发展改革公众号等平台,征集市民群众对上海未来五年发展的金点子、好建议。
《发展规划条例》共六章四十条。《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至十二条,对规划体系、规划协同进行了详细阐述。比如,《条例》第九条明确“本市健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施支撑作用,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形成规划合力”。
本市“十五五”规划就是一个“1 46 16”的规划体系,“1”即根据市委“十五五”规划《建议》编制形成的规划《纲要》,“46”即46个市级专项规划,“16”即16个区的规划《纲要》。
《条例》对规划前期研究、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衔接审查、审议审批、任务分解、动态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调整等制定和实施程序作了系统、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标准、衔接批准流程、实施保障机制以及监督调整等有关要求,将有力保障规划高质量编制、高标准实施,推动规划内容切实转化为发展实效。
规划编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以人为本。因此,规划编制既要凝聚各方专家智慧,又要广泛听取市民建议。让规划根植于民生期待、根植于发展大势,规划才会有生命力。《条例》第二十二条对专家咨询论证、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对公众参与都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