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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天津大气污染防治问题

  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正在进行,12月1日发布典型案例,通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问题。

  督察通报指出,2024年,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3.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8.1微克/立方米,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8微克/立方米。天津市一些传统产业集群环境管理不严不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不力,机动车检测造假问题比较突出。

  2020年3月,国家有关部门指出天津市静海区两个产业集群存在生产工艺装备水平不高、治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督察发现,大邱庄镇涉钢产业集群整治方案未设定量化指标、未细化明确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双塘镇五金制品产业园整治方案今年2月才制定。以上两个产业集群环境管理粗放,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督察组今年9月还发现,部分企业违法露天喷漆作业,废气收集装置基本无效。

  天津涉VOCs行业企业众多,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督察组指出,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密封整治,截至今年11月,天津170个成品油储罐仍有45个未完成改造,其中天津国际石油储运有限公司16个储罐仅完成8个。督察组发现,天津部分企业VOCs治理不力,违法排污问题突出。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应急设施火炬作为常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今年3月至10月违规排放废气200余次。多家橡胶企业VOCs治理设施建设滞后、效果差,废气长期直排。

  督察组抽查发现,高客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校准的滤光片,为16台柴油货车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潮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81台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违规为潮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校准证书。

  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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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徐思钰、高敬 责任编辑:姚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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