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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20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第3号公告

  公布《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在监察法关于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

  总结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的实践做法

  细化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等规定

  构建科学完善的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机制

  有利于保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有效提升监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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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孙少龙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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