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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部门查处多起涉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案件

  春节期间,辽宁阜新、丹东等地公安部门聚焦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环节,查处了多起涉烟花爆竹领域安全案件,并对其中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根据通报,刘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情况下,驾驶自家小型厢式货车多次购买烟花爆竹,并向阜新农村地区进行销售。获取线索后,阜新公安部门迅速将刘某抓获,当场扣押烟花爆竹40余件,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依法对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烟花爆竹全部依法予以收缴。

  丹东市民李某驾驶私家面包车,将从本溪市某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购买的大量烟花爆竹运至丹东凤城市,用于春节期间销售。丹东公安部门迅速出击,将李某抓获,共扣押烟花爆竹271件。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此外,阜新、丹东等地公安部门还通报了多起非法储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当地公安部门表示,将继续协同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不定时安全检查,同步推进安全宣传,共创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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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丁非白 责任编辑:姚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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