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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四川省眉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将眉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批复指出,眉山市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存较好,地域特色鲜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批复要求,四川省及眉山市人民政府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深入研究发掘文化遗产内涵与价值,系统开展考古调查和史料研究,厘清眉州古城的空间格局和发展脉络,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编制实施好眉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制定并严格实施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

  批复还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摸清文物资源家底,加强文物保护,完善“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重视城市格局保护和风貌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推动文物活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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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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