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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 全文

  记者8日获悉,为规范网络测评活动、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规范提出,从事网络测评活动,接受第三方委托、赞助或者与测评样本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作出显著提示。

  据悉,近年来,网络测评快速兴起,测评类经营主体通过开展测试、对比分析数据等方式,发布测试过程与评价结果,为消费者购物提供参考。但一些网络测评存在夸大宣传、只评不测、商测一体等问题,不仅影响消费者信任度和购物体验,也扰乱市场环境。

  规范明确,网络测评活动是指测评主体通过开展测试、对比分析数据、引用专业检测结果或者表达使用感受等方式,对产品质量、功能、性价比等进行评价,并在互联网上以图文、视频、直播等形式发布测试过程与评价结果的行为。消费者针对特定产品发布消费体验信息,不属于规范所称的网络测评活动。

  规范要求,从事网络测评活动,涉及对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测试,应当委托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开展测试。对食品开展检验检测的,测试方应当具备相应资质,不得使用非标方法,不得测评无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项目。未对产品开展测试,仅凭主观感受对产品进行评价,应当进行说明。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测评活动要对照规范要求,自觉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第三方合法权益,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下一步,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网络测评活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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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 责任编辑:姚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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