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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规范行车,这些行为“驶”不得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陆续发布一些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和不规范行驶案例,值得广大驾驶人警醒。

  公安部交管局披露,6月9日在长深高速浙江湖州段,一辆白色小车驶过湖州南出口后,直接停进应急车道开始向后倒车,倒至出口后拐进匝道驶离高速。据悉,驾驶人未规划好路线导致错过出口,又因手机电量不足,心慌之下做出在高速上倒车的举动。交警对其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近期在沪昆高速江西上饶段,林某驾驶小轿车在第二车道行驶,行经三清山服务区路段进入实线区后,因车上乘客想去卫生间,林某不顾危险加速超过第三车道上的重型货车后连续向右变道,与第四车道一大货车发生碰撞。由于大货车司机及时刹车并向右打方向,所幸林某及同车人均未受伤。经调查认定,林某违法变道导致事故,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无论因何原因错过路口,或已进入路口实线区,唯一、正确的做法是“将错就错”继续向前行驶,到前方出口下高速后再重新规划路线,绝不允许急刹减速、强行变道、停车、倒车或逆行。

  公安部交管局还披露,近日在湖北武汉绕城高速上,余某驾车行驶时,车子突然向左偏转撞上第一车道内的施工防撞水马,随后又向右斜穿三条车道撞上桥梁右侧护栏。经调查,余某在经过事发路段时打着赤脚,本想踩刹车减速,但不仅没有踩实刹车踏板,反而脚滑到了油门踏板上。交警认定余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夏季天热,不少驾驶人图省事穿拖鞋甚至是光脚开车,不仅鞋子容易滑落引发意外,还可能脚底打滑踩不实、踩不紧踏板,此举十分危险。可以在车里备一双舒适、透气的平底鞋子,换来的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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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孙鹏程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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