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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新规发布!8月1日起施行

    近日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对外发布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

    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

    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

    使个贷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

    什么是综合融资成本?

    即所有和贷款有关的利息及各种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所有成本。

    如何保证落实?

    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

    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

    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新规坚持贷款机构全涵盖,适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考虑到机构调整系统需要时间,新规将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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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社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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