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政策热点

海关总署严防脊髓灰质炎疫情传入

  世界卫生组织8月25日宣布,脊髓灰质炎病毒的传播风险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脊髓灰质炎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自2026年9月3日起生效。

  公告内容显示,自9月3日起,来自脊髓灰质炎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脊髓灰质炎病例或出现发热、咽痛、咳嗽、呕吐、腹泻、脖颈僵硬、四肢疼痛以及下肢弛缓性麻痹等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

  此外,海关对来自脊髓灰质炎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等运输设备、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及外包装,应按规定实施卫生处理。

  据悉,本公告内容有效期1年,公告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脊髓灰质炎疫情的国家(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邹多为 责任编辑:姚卫斌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营业执照信息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服务举报电话:021-6271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