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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法法院裁决“选票条形码”不违宪

  新华社曼谷9月28日电(记者常天童 林淑婷)泰国宪法法院28日作出裁决,宣布今年2月国会下议院选举使用印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选票不构成违宪。

  宪法法院当天上午对该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于当天下午宣读裁决。法院认为,选票上的条形码和二维码具有防止伪造选票等正当用途,并不会直接显示选民的投票选择,也没有证据显示任何个人或机构曾通过条形码和二维码追踪选民信息,因此判决“选票条形码”并未违反宪法关于匿名投票的规定。

  法院同时表示,由于这一争议已经影响到公众对于选举委员会工作的信任,建议选举委员会今后设计选票时避免使用类似标记。

  宪法法院今年3月发布公告,宣布受理由泰国监察专员提交的一项关于“选票条形码”违宪的请愿。该请愿认为,选票上印有条形码和二维码可能导致选民身份及投票结果被追踪,致使选举不符合匿名投票的规定。

  据泰国媒体报道,该判决避免了今年2月下议院选举被判无效的风险。泰国现任总理阿努廷领导的自豪泰党在这次选举中取得明显优势,随后牵头组建了联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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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常天童 林淑婷 责任编辑:姚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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