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国际新闻

韩国华城电池厂火灾涉事企业代表终审获刑4年

  新华社首尔10月20日电(记者陈怡 孙一然)据韩联社20日报道,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当天就“华城电池厂火灾”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涉事企业代表朴淳瓘(音)有期徒刑4年。

  2025年9月,一审法院韩国水原地方法院以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等罪名,判处朴淳瓘有期徒刑15年。法院认定,朴淳瓘违反保持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义务,未能履行确保安全保健的责任,与员工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今年4月,进行二审的水原高等法院认为朴淳瓘不负有设置紧急出口的法定义务,也不存在违反紧急出口维护义务的行为,因此推翻了一审对相关部分的有罪认定,同时考量与遇难者家属达成和解,刑期大幅减少至4年。

  20日,韩国大法院认定二审判决合理,驳回上诉及抗诉,维持二审判决。

  2024年6月24日,位于韩国京畿道华城市的一家电池制造工厂发生火灾,造成23人遇难,其中包括17名中国公民。韩国警方、雇佣劳动部组成的“华城电池厂火灾”事故调查组2024年8月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该电池厂一直利用调包等方式通过质量检查,粗制滥造,最终导致不良电池产品起火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怡 孙一然 责任编辑:姚卫斌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营业执照信息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服务举报电话:021-6271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