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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  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地役权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第十六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

第十七章 质  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十八章 留置权
第五编 占  有

第十九章 占  有
◆ 新法新知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属全体业主共有,房地产公司无权销售,销售所得属不当得利。
上海《物权法》第一案成埃落地
  上海《物权法》第一案日前出炉。南汇法院依据《物权法》判决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关于小区地面停车位和地下自行车停车库的归属。业主龚先生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购买小区地面汽车停车位1万元、赔偿相应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物权法》实施后,由于缺乏相关细则引发的争议不断涌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物权法》的司法解释。
·《物权法》上海细则出台 业主数按产权证计算
·小区挂售地下车位 开发商向原租户下最后通牒
·昔日有价车位如今业主共享
·"物权法"落实亟待司法解释 沪尚无诉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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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物权法》】
·老百姓能得到多少实惠?
·公产私产平等受到保护
·当物权"邂逅"公权何去何从?
·"物权法"到来怎样和谐维权?
知法用法
·小区公共场所收益怎么分配?
·业主数按产权证计算
·业主表决一个产权证一票
·小区绿地公用设施归业主
·"70年大限"房屋有望"代代传承"
案例追击
·小区挂售地下车位 开发商向原租户下最后通牒 [11-13]
·上海"物权法"第一案判定 地面车库归全体业主 [11-06]
·群众拿物权法维权 实施半月频现"首例诉讼"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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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物权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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