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县 张金玲
快件丢失,未获全额赔付
去年2月20日是我父亲80岁生日,因单位年初事多脱不开身,提前半个月去超市精心选购了价值900多元的滋补品,委托某知名快递公司送至余姚老家,向父亲聊表心意。对方承诺7天内必送达,如延时可索赔。
孰料,一周后去电老家,父亲说,没收到啊!我赶紧与快递公司联系,对方给了我一个快递员的手机号,让我直接问他。快递员回复说,让他查一下。这一查磨磨蹭蹭就是3天。当我忍无可忍表示要投诉时,快递员立马软了下来,终于“坦白”:快件找不到了,他翌日上门,一定全额补偿。
第二天傍晚,一位30岁左右的快递员到我家,先是诚恳致歉,为他的“粗心大意”痛悔不已。继而一脸愁容,掏出400元交给我后,说他已身无分文,全额赔偿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家里还有无业老婆和两个娃要养。我说,那我的损失怎么办呢?快递员一听,竟“扑通”一声跪下,求我放他一马。见他可怜模样,我不由动了恻隐之心,就没再对快递员过多追究。
我打电话和快递公司交涉,对方表示,此事责任全在快递员身上,公司有明文规定,不负责为丢失快件者赔偿客户损失买单。如果再为尚未补足的500多元投诉索赔,甚至打官司,实在没时间和精力,只好作罢。
上海普陀区 童伟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