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涉案啤酒 法院供图
从2015年2月起,马某前后数次接受他人向其销售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洋酒数十箱(每箱12瓶),这些品牌的洋酒涉及芝华士威士忌、黑方、马爹利、杰克丹尼、轩尼诗、皇家礼炮等。马某以现金方式支付并购买上述酒类产品。同年8月,马某在市场上看到有人在销售类似青岛啤酒的啤酒,生意不错,遂起了销售这种啤酒的想法。于是马某主动打电话给经销人员订购了这种啤酒,总共订购了二车共计4800箱(每箱24瓶),购买价格为每车45000元,折算下来每箱约19元,每瓶约0.8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2015年10月22日,公安机关在马某住所地将其抓获,并在其位于松江区的租赁仓库及店铺内查获准备用于销售的标有著名品牌的洋酒和啤酒,这些酒品疑似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总计芝华士威士忌146瓶,黑方98瓶(其中2瓶为真品),轩尼诗72瓶,马爹利12瓶,杰克丹尼24瓶,皇家礼炮6瓶,青鸟啤酒3860箱。
涉案的青岛啤酒中分为两类,一类是由“某绿草地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啤酒,贴牌“特制啤酒纯生风味”(共计2588箱);另一类是“某扬子江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啤酒,贴牌“金都啤酒纯啤”(共计1272箱),每箱24瓶,共92640瓶
经相关鉴定机构认定,上述被扣押的“高级洋酒”产品中,除了在马某店铺内出样所用的2瓶黑方洋酒是真的以外,其他洋酒与啤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产品,该批货物对应的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分别为12.8万余元和34.7万余元,总计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