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岗证仍是招录基础门槛
具备一定专业背景的人才进入市场,其劳动力价值并未很好体现。
同样堪忧的,还有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性。2015年,本市基本形成一支由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居家养老护理人员、老年护理机构护理员等组成的近5万人的养老护理队伍。其中,具有上岗证的占60%,而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人员仅占27%。
针对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技能弱的“痛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方针政策。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去年起对本市养老机构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对于养老机构招用持有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等级证书的护理员,分别按持证人数乘以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10%、15%、20%的标准给予养老机构奖励补贴。
提供补贴,是时下政府能想到的一种直接对策。除了补贴给所属供方的养老机构,补需方的政策也已酝酿出台。自今年5月1日起,市人社局将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从原来的50%上调至80%。按规定,凡经认定在本市从事养老护理的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养老护理(医疗照护)、健康照护、家政服务等养老护理相关职业工种的岗位、专项能力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成绩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费补贴。
以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为例,原来1780元的培训费按照80%的补贴计算,成绩合格的个人只需自费356元就可完成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上海市养老护理培训中心主任丁磊告诉记者,自补贴标准上调后,前来参加培训的人数明显增加,自主报名参加培训的人也多了不少,这一政策能鼓励更多养老护理人才参与技能培训。
培训让专业技能得到提升,而这样的“提升”是否会在养老护理员的薪酬待遇中有所体现呢?答案并不乐观。
记者走访本市多家养老机构发现,多数机构在招收护理人才时,关注点依旧放在对方是否持有上岗证这一基础门槛上,对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是养老护理相关职业工种岗位的培训经历,关注度并不高。
“很多养老机构都招不到人,只要你具备基本的资质,单位一般就录用了。而有的人虽千辛万苦参加各种培训,可有的机构考虑到用人成本,以及固有观念认为干这行不需要技术,即使专业背景强也未必录用。”业内人士所说的这种现象,存在于不少养老机构中,这些机构的用工标准大多掌握在自己手中,是否愿意为了吸纳优秀的人才而加薪,最终还是由机构自主决定。
记者了解到,本市目前尚未制定与养老护理人才专业资质相对应的薪酬等级制度。“前端”通过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吸引更多养老护理人才主动提升专业技能,但问题出在“后端”,当这些具备一定专业背景的人才进入市场,其人力资本、劳动力价值并未得到很好体现。养老护理的“优等生”在与其他普通学生的竞争中,优势不明显。
“养老护理人员的待遇应当与其学历、专业资质、工作经历等多方面因素挂钩。”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薪酬等级制度能够建立起来,各养老机构在用人时就有据可依。对养老护理人才来说,可以提高工作积极性,也有利于提升护理行业工作人员的社会地位,这将是对其能力与付出的最好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