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定可再进行完善
该案主审法官林晓君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失误交易所产生的纠纷案件。因为,原告是从合同撤消权方面提出的诉讼,所以法院在受理后,先是从合同的角度进行了调查。
这款理财产品的交易过程,是上家出价挂出后,下家通过网络可以看到具体价格,并进行认购,从而达成交易,而在这个过程中,交易平台上并没有类似于股票的上涨及下降的区间限制,所以才造成了此案的发生。
“因为理财产品不同于股票,它的收益相对固定,而且从原告近期的一些交易来看,所有的理财产品也都是按一元左右的价格交易,所以突然变成了0.0042元来看,存在个人失误的可能性非常大。”林晓君说,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失误交易都能撤消,但从调查可以看出,张阿姨以如此价格出手,体现的并非她个人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