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锦囊]
有价证券过期如何维权?
对此,本报与市消保委联合推出的“小黄锦囊”指出,提货券是一种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指定商品的票据凭证。对于经营者来说,经营者应当按照提货券所载明的商品类型、规格、数量、期限等约定履行提供商品的义务,不得擅自或额外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结合本案,经营者不仅在蟹券未标注“截止日期”的情况下单方认定“过期”,还设置了“最终解释权”等明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常生活中,很多消费者都会遇到礼券、消费卡等有价证券过期的情况,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对此,“小黄锦囊”建议:对消费者来说,一是务必看清提货券上与自身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规则条款,必要时可就相关问题向经营者提出询问;二是针对某些季节性特殊食品,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当消费,降低消费风险。此外,在购买有价证券时尽量选择有品质的商家,对于市场面林林总总的各类“傍名牌”现象,也要仔细分辨,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查实,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