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要求互相“顶班”
有人为休不休假烦恼,有人则为休个假大费周章。市民王小姐是一家初创型企业的员工,公司人手少,每个人都身兼数职。为了请到12月底的年假,连着元旦假期多出国玩几天,她早在十月底就跟领导请好了假。而为了这次得之不易的请假,王小姐答应领导,加班加点将请假那周的工作提前完成,并将自己的日常工作做成列表,跟同事交接。不仅如此,领导还要王小姐保证,休假期间24小时不关机,以方便联系工作。此外,如果明年其他员工有逢年过节期间请假的要求,王小姐就要顶替他们的工作。对此,王小姐不禁感叹:“带薪休假太美,现实依旧骨感。”
近年来,国家多次提及要落实带薪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虽然条例规定了职工带薪休假的权利和天数,不过由于没有严格的处罚条款、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