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几个月后,小邓辗转得知公司发放工资是计提制的,他去核对收入,发现有几个月他的工资都有上万元。他立刻找到秦海交涉,要回工资卡,但被拿走的钱秦海却不肯还。小邓向公司反映,希望公司能予以协调,同时也报了警。公司认为秦海的行为已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最终做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而秦海觉得这是自己和小邓的私事,没给公司造成损害,公司不能和自己解除劳动关系。于是他提起了仲裁并到仲裁的支持。这下,公司也不干了,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案期间,秦海辩称自己没有扣拿小邓的工资,只是向他借钱。但小邓否认与秦海有任何借贷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