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面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究竟合不合法
在职业生涯中,我们往往都会经历职务的升降,或者不同性质岗位的横向转换,这就会涉及到调岗问题。
当然,这里所说调岗,指的是较长期性的变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临时性的工作内容变动不算调岗。
企业是要赚钱的,为了应对市场情况的变化,需要对内部资源进行及时调整,从这个角度看,单方面调岗是合理的。
但这样一来,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跟员工的劳动权就有可能打架。
有些人会说,公司的利益至上,个人的那点小情绪先放一放。
另一部分人就不乐意了,我在本岗位干得好好的,凭什么剥夺我工作的乐趣呢?
接下来我们从一个案例入手,用法律视角来聊聊这调岗的是与非。
本期案例
老李在一家零售企业管理岗位上工作了多年,2009年10月,公司与老李续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老李任职公司的经营岗位,具体工作职责以《岗位说明书》为准。
双方特别约定,公司有权依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老李的工作岗位。如老李岗位被调整,其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调整后的岗位标准核发。
2015年12月,公司表示行业不景气,公司利润下滑,需要进行人员裁减变动,提出将老李的职务由副总经理调整为熟食部经理,薪水相应下调。
老李认为公司提出的理由根本不成立,因为原先的岗位并未撤销,这么做只不过是找个理由把自己踢出管理层罢了,因而拒绝签字,更拒绝去新的岗位任职。
公司多次劝说无果后以老李未到新岗位报到认定为旷工,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