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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培训再上岗 培训期间存不存在劳动关系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得先确认劳动关系成立,才能进一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司会要求员工先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那么,双方在培训期内是什么关系呢?

    站在员工的角度:自己付出了时间,应该算劳动关系;如果站在公司的角度,则会觉得:员工还没上岗为公司创造价值呢,不能这么算吧?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让我们从宋女士和某房地产公司的一场真实纠纷中来寻找答案吧。

    本期案例

    2012年,安徽省某市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个商城即将完工,地产公司就对外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商城体验馆店长

    当年5月,宋女士经人介绍报名应聘该职位,地产公司审查合格,决定聘用,于是安排宋女士参加培训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在这期间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公司更没有给宋女士交社保。

    培训的重点内容是该商城礼仪用语汇总、商城优秀店长核心技能特训、门店营业管理、会议管理和销售技能特训、商品流转管理等。

    该公司安排专人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勤,发放“生活补助金”,如果缺勤则不能领取“生活补助金”。当月宋女士领到了7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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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法律七点半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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