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14岁女孩状告亲妈占用30多万拆迁款 法院判了

    孩子起诉母亲索要拆迁款

    母亲认为已与抚养开销抵扣

    2019年,经协商,小英的抚养权变更为父亲陈先生,“平衡”被打破了:作为接收孩子户口一方的陈先生认为,那笔拆迁补偿款中小英的份额应该一并“移交”, 于是,他带着小英状告了前妻莫女士一家。

    陈先生的理由很直白:拆迁补偿款按人头算的,小英作为户口簿上人头数目的四分之一,应该享有这笔款项的四分之一。如今,小英的监护人已更改,那么这笔钱也应该交由新的监护人“监护”。也就是说,莫女士需付移交325882.75元给他。

    莫女士想不明白,明明是自己父母的房子拆迁,自己和孩子都是娘家的“寄居者”,到头来为啥还要分走拆迁款?而且这几年,她养育女儿也花了不少钱,仅付出的大项开支就有二十多万元,还靠娘家帮衬。小英拆迁款即便有,也差不多和这些花销抵消了!

    双方都觉得“想不通”,最终演变成了母女俩对簿公堂。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宁波晚报 作者:殷欣欣 责任编辑:微微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