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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相继施行!上海如何落实?

    市市场监管局介绍,3月20日,《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0号)正式施行;5月20日,《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124号)接续落地。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食品安全合规提质系列行动全面铺开。上海如何落实?网络食品经营者需要注意什么?

  两项新规,划出红线

  《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食品直播销售的部门规章,直播平台、运营机构、带货主播三方责任首次有了系统性法律界定。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覆盖所有线上食品销售经营者。

  对平台提出六项硬性要求

  ● 配齐食安人员

  ● 实质性审查商户资质

  ● 建立风险管控闭环

  ● 违规果断处置

  ● 履行选品责任

  ● 畅通维权渠道

  对入网销售者划定五条红线

  ● 资质真实

  ● 信息公示

  ● 进货查验

  ● 储运规范

  ● 配合管理

  ▲ 特别提醒:新规明确可“处罚到人”——对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处以上一年度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食品安全合规,已不仅是企业的事,更是每个管理者必须扛起的法定责任。

  合规提质行动,上海这样推进

  聚焦“打击违法违规、规范平台行为、提升治理能力”三条主线扎实推进。

  01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项专项整治同步开展——

  ① 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严查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普通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能、虚构交易和评价、篡改直播数据。

  ② 网红食品专项整治

  严查利用“暗语”话术、虚构“专家”人设虚假宣传,无证或冒用资质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对销量大、人气高的网红食品加大抽检频次。

  ③ 全链条风险排查

  围绕资质合规、进货查验、产品标签、宣传宣称、贮存运输等关键环节逐一过筛,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挂账督办、销号管理,重大问题跟踪督导并“回头看”。

  ④平台资质审查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平台核验走过场、对虚假资质发现不力等问题。

  02

  严格规范平台管理行为

  四项制度机制同步完善——

  ①差异化风险管控清单管理:针对网络食品销售平台、直播电商平台等不同类型,指导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主体责任细化到最小工作单元。

  ②约谈与合规指导机制:对存在重大风险、投诉集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平台,开展“一对一”约谈,邀请专家参与提出整改意见。

  ③直播电商穿透式监管试点:鼓励各区探索创新监管手段,优化直播监测系统,对直播主体和入网经营者实施穿透式靶向监管。

  ④违规宣传关键词监测:建立食品领域违规宣传关键词库,对涉及保健、治病、疗效等涉嫌违法用语定向监测,推动与平台企业数据共享,实时推送风险词汇,督促平台自查拦截。

  03

  推动平台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四项能力建设同步提升——

  ①提升“以网管网”效能:指导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证照不实、虚假宣传、差评集中、投诉多发等风险信息实现自动预警和及时处置。

  ②强化关键人员培训:针对平台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开展新规宣贯培训,培训情况纳入主体责任考核。

  ③跨平台联合信用管理:鼓励平台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对失信入网经营者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依托媒体、网络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渠道,向公众普及网络食品经营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知识。

  携手共治,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平台要担起“第一守门人”职责

  直播机构和主播要严把选品关、宣传关

  入网销售者要守住资质真实、信息透明的经营本分

  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严管与服务相结合,对积极整改、规范经营的食品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对心存侥幸、触碰红线的依法从严查处。

  温馨提示:

  各网络食品经营者

  请尽快对照新规完成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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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发布 作者:赵婧扬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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