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企]
引入外部考核,重构员工管理模式
所谓打赏,更像是西方“小费”的衍生品。西方小费制度是施受双方在相互尊重基础上表达谢意的方式。国外服务员的工资就是从客人所给的小费中来,一般是付完账以后,按照账单的10%-15%给服务员小费。
那么在本没有小费习俗的国内推行“打赏制”,餐企又是如何考虑的呢?为此,记者采访了最早推行该制度的北京很久以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其上海区总监吴春雨说,建立打赏制的初衷和核心理念,就是解决餐饮企业的管理问题。
“对于餐饮企业而言,除了品牌定位和产品品质,最核心的竞争力在于如何激励员工做好顾客服务。员工服务好客户,客户才给老板利润,老板拿出部分利润给员工付工资。这是餐企运营管理最本质的关系链条。”
吴春雨说,小公司老板的做法一般是在店里盯着,直接监管员工达到服务质量,但这样永远做不大。“餐饮企业的发展有个普遍规律,当开到50家店时,优秀的管理体制是可以保证餐厅运营的服务质量,但当开到100家店时,即使再好的管理和制度,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他看来,开店越多,人员越多,运营的支撑点也就更多,可能出现的管理边界问题也就越多,这就是传统餐饮运营模式根本性的制度缺陷。
“而打赏制的优势在于保证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的支撑点只有一个,就是服务员是否是以优质的服务来获取顾客自愿打赏的,只需保证这一方面不出现管理边界问题,企业就可以良好发展。”
他说,这就相当于引入外部考核,让顾客通过数字化积分或者打赏金额这些可量化的数据,直接衡量员工服务的好坏。建立老板、员工、客户三方都能互利共赢的利益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