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流通
未标明保价快递不赔
消费者王女士在去年“双十一”期间购买了50支金博士外研点读笔,总共价值6400元。卖家于11月16日通知快递揽件,而后,由于包裹递送至上海时王女士正巧在住院,快递显示买家地址不详,电话关机,所以货原路退回,物流显示其12月3日在深圳被草签。等到2个月后王女士询问这批货时,已经找不到了,快递公司也不愿对此赔偿。
王女士向消保委投诉后,经过沟通,申通快递确认该商品为点读笔,价格6400元,快件运费84元,未保价,愿意赔偿5倍运费共计420元。理赔对象为发件人或者发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因赔偿数额差异太大,王女士表示无法接受。
青浦消保委周老师当时建议王女士走邮政局、行政等其他申诉流程。
【小黄锦囊】消费者在填写快递时,务必仔细核对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信息。对于邮寄贵重物品,消费者应当明示保价并且保留相关单据。若发生无法按时收件的情况,消费者应当及时联系快递公司说明情况,重新约定寄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