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走就走”弊大于利
如果已和公司闹了矛盾,那么是否会选择“说走就走”呢?根据调查显示,65%的网友认为,还是应该找到下家后再与公司好聚好散。
“千万不要冲动!不要裸辞!”最近刚裸辞在家的90后阿杰一谈到这个话题,就十分后悔。大学毕业后,他根据自己专业,选择去酒店上班。然而由于工作的需要,新进公司的员工都需要倒三班,在坚持了半年后,阿杰最终还是选择了辞职。“那个时候没想太多,就觉得倒班太辛苦了。而且自己是酒店管理专业毕业的,想来外面的工作应该很好找,所以想都没有想就裸辞了。”在休息了一个月后,他开始重新找起了工作,但是外面的公司都以“第一份工作时间太短”,“工作经验过少”为由拒绝了他,“现在想想,即便当初想要离职,也应该找好下家再走。不然像现在这样,多尴尬啊!”
说走就走并不如自己想象中那样洒脱,相反,再就业时的那份尴尬或许是众多“裸辞者”最想说的。网友“明志”就认为,裸辞其实是一种不成熟的表现,频繁的离职、跳槽对自己积累工作经验是很不利的。